2014年廣東省公安廳通報本省發生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一覽
廣東保鏢公司訊: 昨天下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朱穗生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代號為“粵鷹”的嚴打整治行動于8月8日在全省范圍內拉開戰幕,截至本月16日,全省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338起,整治治安重點部位986個。2012年廣州健特生物工程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0多億元案、番禺區南村鎮“8·13”搶劫致人死亡案、深圳“8·23”綁架9個月幼女勒索200萬元案、東莞“6·21”綁架殺害兒童勒索400萬元案等一批大要案陸續告破。
據統計,截至9月1日,全省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338起,查處治安案件4162起,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35310名(其中逃犯1249名),摧毀各類犯罪團伙1340個;批準逮捕11610人、送勞教少教1547人、治安拘留13037人、強制戒毒12358人。共整治治安重點地區和部位3883個。各地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嚴打整治斗爭,共接到群眾舉報線索1843條,群眾扭送犯罪嫌疑人2301名。
9月1日凌晨,深圳的中南巴士服務有限公司338路公交車坂田總站被搶營業款人民幣140萬余元。案發后,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梁國聚,副廳長朱穗生、鄭東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將此案列為省廳督辦案件。經過近70個小時的連續作戰,于9月3日將該巴士總站案發當晚的值班保安員羅廷滿等3名作案嫌疑人抓獲,繳獲贓款2萬余元。深圳市局刑警與龍崗分局聯手偵辦“8.23”綁架9個月幼女勒索200萬元的重大案件,于4日晚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朱穗生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各地公安機關都設立了群眾舉報電話或信箱,發動群眾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犯罪線索。廣大群眾踴躍參與,為公安機關打擊、防范違法犯罪活動發揮了積極作用。
個案一 開貨車殺門衛 搶劫工廠機器和保險柜 地點:廣州花都區
6月18日凌晨3時21分,在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員崗村的某制衣廠3樓發生一宗搶劫致人死亡案,該制衣廠一名門衛被人用封箱膠封口,用布條綁手綁腳倒斃在地面上,死因系外界鈍性暴力作用呼吸道致機械性窒息。經過連日的偵查,于6月8日晚,專案組在廣州海珠區抓獲李忠×、李初×、李金×等3名犯罪嫌疑人。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初×及李金×如實供認了以下作案事實:6月8日凌晨,該4名犯罪嫌疑人伙同其他同伙駕駛一輛白色的五十鈴貨車,竄到南村鎮員崗村一制衣廠,由李忠×等人強行入內用武力制服門衛后,由李初×及李金×搶走廠內13臺制衣工具,并抬上五十鈴貨車運走。
個案二 藝術節開幕前 擒獲販槍團伙 地點:佛山
6月15日,佛山市公安局通過偵查發現一條涉嫌由廣西向該市非法運輸販賣槍支的線索,此時距離該市舉辦亞洲文化部長論壇暨亞洲藝術節開幕已不足兩天的時間,很有可能影響此次盛會的安全。市局迅速調動精干力量展開偵查,在巡警支隊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于6月16日下午在禪城區抓獲于×華、陳×友、于×持和林×輝等16名涉案人員,當場搜獲自制火藥Q2支,火藥底火數十粒和涉嫌偷車工具及涉案工具一大批。
據嫌疑人初步交待,該批Q支是于×華通過林×輝介紹,向廣西人“長毛”(在逃)購買的。另外,于×華、陳×友、林×輝和于×持等人還涉嫌在禪城區一帶飛車搶奪、搶劫店鋪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目前于×華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
個案三 借巨款想賴賬 雇兇殺死債主 地點:江門鶴山
2012年5月30日22時許,事主劉×南的家屬到鶴山杰洲派出所報稱:劉×南自早上9時許與陳×林(男,35歲,鶴山市雅瑤鎮人)一起喝早茶,此后一直杳無音信。當晚,劉的家屬曾打通其電話,對方稱劉×南賭博欠下200萬元,要還清才能回家,之后,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
接到報案后,鶴山市公安局馬上抽調刑警大隊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經對陳×林進行詢問,陳×林一口咬定當天與劉×南喝完早茶后就分手,并且中午時還了150萬元人民幣給劉×南,此后兩人就沒再見面。由于沒有實質的證據,案件的偵查陷入了低谷。6月4日早上案件出現了轉機,劉×南的家屬在鶴城鎮桂坑村委正坑尾的山溝發現了劉×南的尸體。經查,案發當天,陳×林曾駕駛車牌號為粵J×3488的農用車在現場出現。種種跡象表明,陳×林有重大作案嫌疑,在鐵證面前,陳×林不得不交代了其雇請了“阿水”和“阿金”殺害劉×南的犯罪事實。6月13日,專案組趕赴東莞,把作案后潛逃到東莞的“阿水”、“阿金”抓獲。
經審訊,4人已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自2010年以來,陳×林多次向劉×南借錢,合計共借了200多萬,雙方約定在2012年5月30日還清借款,但陳×林想通過殺害劉×南而達到賴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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